徐州讨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复杂工伤赔偿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5月,由徐州讨账公司综治中心的一起复杂工伤赔偿纠纷得以成功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典型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与被告1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筑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签订了《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合同对工程质量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总价款为126000元,工期4个月,自施工班组进场施工起计算。
某建筑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进场施工,陈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家属)也参与其中。
后某建筑公司因单方面原因造成工程工期严重延误,仅实施拆砌墙,水电、防水及部分吊顶工程,2025年1月起,张某多次督促某建筑公司和被告2陈某加快施工进度,却遭到敷衍拖延。截至合同里规定的竣工之日,工程远未达到合格交付标准,而张某已支付某建筑公司装修进度款及增项款共计106098元。
某建筑公司和陈某延误工期的行为给张某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经济损失。2025年3月27日,双方当事人经当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调解,调解失败。
4月15日,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某建筑公司解除合同,让对方退还未履约部分装修工程款及增项款,并让某建筑公司与陈某一起承担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综治中心研判情况
该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存在调解基础。为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解纷效率,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综治中心遂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综治中心调解过程及结果
综治中心特邀调解人员第一时间对整个案情进行梳理分析,采用“三步”调解法开展调解工作。第一步精准定位矛盾焦点。经过询问了解,发现某建筑公司因近年经济环境影响导致资金链紧张,并非恶意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程停工。
第二步耐心搭建沟通桥梁,约见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以情化怨消除双方对抗情绪,强调诉讼并非最优之举,快捷有效的“解决问题”才是关键所在。第三步依法为纲明确责任,强调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并对某建筑公司和陈某警示了违约的法律后果。
在特邀调解员的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当场提出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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